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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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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dding Notice

新葡亰8814长株潭科技创新领航基地项目4#栋空调系统设备供应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作者: 深圳市新葡亰8814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4-01-11 08:40:30 |

一、项目名称

新葡亰8814长株潭科技创新领航基地项目4#栋空调系统设备供应与安装工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项目地点毗邻湘潭火车东站和长株潭城市轻轨站,四周为创业路、幸福路、河东大道、高新路           

2、项目业态:11栋工业厂房、1栋宿舍、1栋岗亭及地下室

3、项目规模项目占地约86亩工业用地,总建面约9.69万平方米

 

三、招标范围

本项目4#栋一层及八层全套中央空调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其中30台变频多联机室内机组,3组变频多联室外机组)以及配电箱出线电源、配套风系统、水系统及控制系统的安装、附属保温及支吊架安装、穿墙打洞及封堵、清洗、调试运行、验收、半成品及成品保护、维护保养、培训及技术服务以及图纸设计内容的所有采购和施工。招标内容以招标清单为主,由中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装饰图纸出具深化设计施工图。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当服从发包人的管理,进场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质量、安全生产与现场文明施工等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空调设备及附属工程的供应、安装及二次深化深化设计及相应施工费、按施工图纸包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各种材料制作、加工、运输、装卸、场内转运、材料机械等损耗费用、仓储、安装费、半成品及成品保护措施费、验收、维护以及各项检测费、报审报验费、技术处理费、系统调试费、施工水电费、施工管理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文明施工费、雨季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临时工程费、穿墙打洞及封堵费、剔槽及修复费、公司经营管理费及利润、工程材料及施工人员保险费、所有人员的劳动保护及养老保险费、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的任何收费及各种税费、预期的市场价格的涨跌、汇率的变动、国家与地方政府政策发生的变化,以及在限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项目、与总包及精装单位工程范围内的沟通、协调、调试以及验收等涉及本工程的一切工作内容及相关的费用。 

 

、付款条款

设备供应及安装价:

1、到货验收款:主要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并交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提交付款申请资料和合规发票,经发包人审核无误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设备供应及安装)总价的70%进度款。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资料和合规发票,经发包人审核无误后支付至工程合同总价的80%。

3、工程结算完成后预留工程总价(设备供应及安装)的20%结算价款作为五年能耗承诺质押款,为期五年,空调运行第一年(一个制冷期一个供暖期)后,空调约定效果与能耗均达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质押款的60%;第二年至第五年每年支付质押款的10%(承诺能耗数据达标),至合同结束。

五年期运行能耗考核费用:

1、当空调能耗达标,即年运行实际费用未超出承诺能耗费用(承诺能耗指标乘以实际运行时间)时,发包人按实际能耗电费支付。

2、当空调能耗不达标(超过承诺能耗的20%以内),发包人仅支付承诺能耗费用部分,超出部分由承包人支付,并按照超标能耗费用(实际能耗电费减去承诺能耗电费的差值为正数时)的2倍进行罚款。

3、当空调能耗不达标(超过承诺能耗费用的20%及以上),发包人仅支付承诺能耗费用部分,超出部分由承包人支付,同时发包人将扣除全部质押款,还有权按照超标能耗费用(实际能耗电费减去承诺能耗电费的差值为正数时)的5倍对承包人进行罚款。

、工期

总工期 45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暂定开工日期: 2024年1月20日 

 

、资格要求

1、 具有在在湖南省内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格条件 注册资金200万元(含)或以上,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销售与安装企业。

3、企业业绩: 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至少在长株潭完成3个合同金额60万以上空调工程的类似项目的业绩。(投标人业绩应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含有合同双方名称、项目名称、承包范围 空调工程合同额、签字盖章等信息的合同页、验收报告和招标人认为可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交材料内容

序号

资料

提交要求

1

目录

按以下顺序放置在同一个PDF文件中。

2

营业执照及资格证明文件

加盖公章扫描件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扫描件

4

授权人身份证、联系电话、邮箱相关社保证明

加盖公章扫描件

5

企业业绩

满足资格要求的业绩(投标人业绩应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含有合同双方名称、项目名称、承包范围、工程合同额、签字盖章等信息的合同页、验收报告和招标人认为可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备注:

1、报名单位需对上述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否则我司有权取消其后续的投标报名资格并投标人将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2、PDF格式文件需根据资料名录制作书签,以便我司审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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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投标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一)、报名:请于2024 1  13  12 00之前将上述第八条规定资料发送至:

1、邮箱: lizhenhua@leaguer.com.cn ,并电话知会。

2、联系人: 李振华 ;联系电话: 17607312871 

(二)、投标:请于2024 1  17  15 00之前将投标文件等规定资料送至: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光华路9号运营中心3楼会议室。

(三)、开标:投标截止后当即开标;投标人凭法人代表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参与开标会议;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接受开标结果。开标时间:2024年1月17日 15:05,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光华路9号运营中心3楼会议室。如因其他原因需变更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另行通知。


        PE股权投资溢价将征税40%?此传闻近期引发了PE行业“严重关注”及热议。         本报记者经多方采访获悉,国税总局《合伙企业及合伙人所得税实施办法》(草案)(下称《办法》)确实有望近期出台,其中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股权投资、非货币资产评估增值等方面的税收征管已被列入议程;但之前某些媒体因未弄清《办法》意图而作出的报道欠完整,理解有偏差。对此,PE行业无需过虑。          记者从地方税务机关处了解到,目前国税总局部门内部已经形成明确思路,未来或将进一步加强对个人和合伙企业在股权投资、非货币资产评估增值等方面的税收征管力度,但在一级市场股权投资增值部分如何评估,按什么标准收税还未有明确规定,并未确定为市场传言之35%或40%的标准。         一直以来,国税总局都在推行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二级市场股权投资溢价)取得税权的税源管理。但由于国税总局未出台具体细则,各地区目前征收方式并未统一。         2011年国税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中表示,“要加强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取得税权的税源管理”。其中的“非货币性资产”就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但据税务系统内部人士介绍,该通知实施一年来收效甚微。        事实上,非货币性资产因其“在未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即其货币金额是不固定的或不可确定”的基本特征,在具体评估时其增值部分未产生现金流,由此构成征收个税的主要障碍。具体到PE持股溢价衡量方面,则表现为PE所持长期股权处于解禁期或者尚未套现而难以衡量具体实现的增值情况,PE二级市场持股溢价征税一项,目前业内争议较多的在于“如何对持有的股票溢价进行估值”、“估值时点”以及“具体征收模式”等方面。因此虽然《通知》已经肯定了征税的合法性,但各地征收情况仍然处于散漫而难以全面开展的状态。          “在一级市场股权投资增值部分如何评估,按什么标准征收税也还未有明确规定。”有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表示。        接近国税总局人士的说法也对记者印证了上述合伙人“尚未确定”的说法。“目前对投资所得的所有征税项目中,均没有40%这一档税率,企业所得是25%,个人所得中资本利得是20%,只有修改前的个人所得税中工薪所得最高档适用税率是40%,但是去年修改后这档税率也已取消,今后PE账面浮盈既不可能按工薪所得征税,更不太可能凭空捏造一档税率出来。”          目前我国在合伙制PE征收所得税一块颇为混乱,“先分后税”是总原则。据此,合伙制基金本身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机构投资者缴纳企业所得税。        接近国税总局的人士进一步对记者解释,现行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均已制定法律,不同于增值税等仍以行政条例形式存在的税目,所得税税率的增减和调整都需经过全国人大修订相关法律,或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修改实施细则才能有效,并非国税总局一个部门可以决定。晓晴证监会4月20日披露的IPO名单显示,这场没有硝烟的竞争中,拟上市企业的区域优势凸现无遗。         2012年以来,广东IPO后备军队伍迅速扩大。目前,该地区拟上市企业数量(不含已终止上市企业在内)合计已达74家,仅次于江苏和北京的89家和85家,呈三足鼎立之势。         阵容庞大的广东企业背后,是中信证券(600030.SH)、中金和广发证券(000776.SZ)等29家投行中介。         广东地区74家IPO后备军中,中小企业板和主板的拟上市企业有42家;创业板拟上市企业32家。         截至目前,西电动力科技、顶固集创家居等21家公司处于初审状态;东莞银行、菲安妮皮具等28家企业处于反馈意见阶段。          新大地生物科技、珠江桥生物科技等11家企业已预披露招股书。宜安科技等12家企业已过会,证监会核准后即可启动发行程序。         2012年以来,分别由海通证券(600837.SH)和中信建投保荐的奔朗新材料和京华信息科技,已中止创业板上市。两家公司分别为环境友好材料行业和软件及应用系统行业。         值得一提的是,74家拟上市企业中不乏广州酒家集团、富力地产、珠江钢琴、燕塘乳业等知名粤企,而广州属地的公司多达22家,占比近三成,居全省IPO后备队榜首。         4月19日,广州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市政府已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优化广州金融生态环境、加快区域金融中心的建设步伐。 该负责人透露,扶持本土企业上市等方面,现已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22家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广州市企业上市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特事特办,给予“绿色通道”。        “对于重点难点问题,市金融办牵头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快办理进程,及时出具有关手续,使企业尽快申报材料。”该负责人说。         据其透露,目前,全市各区(县级市)基本制定了扶持企业改制上市的资金措施,若企业成功上市则奖励100万到300万元。“今年以来,市里正在研究制定有关资金扶持措施。”         此前,为推动本土优秀企业上市,越秀区已出台《越秀区扶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建设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园区、打造广州金融街等举措,服务高成长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增值。该区现已有东方宾馆(000524.SZ)等13家上市公司。         前述广州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称,该办针对企业所处不同阶段,分类做好企业上市的跟踪服务工作,即按照“做强一批、上市一批、申报一批、改制一批、培育一批”的思路,加强服务,形成企业上市梯队。         目前,广州22家拟上市企业中,9家IPO申请材料进入初审阶段。同时,燕塘乳业、光华科技、昊志机电、鹿山新材料、华工百川科技、金逸影视传媒、富力地产7家企业已进入反馈意见阶段。         此外,天赐高新材料已预披露招股书(申报稿);迪森热能技术、宏大爆破、珠江钢琴、宏昌电子材料4家企业已过会。 前述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强调,当前,结合广州的产业特点,重点鼓励支持信息、物流、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企业改制上市。         创业板拟上市企业中,迅通科技、鹏辉能源科技分属电子信息、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行业。        此外,同有华工背景的华工百川科技和鹿山新材料,分别拟上中小板和创业板,分属专用设备制造业和特种功能材料行业。 统计发现,除22家广州拟上市企业外,紧随其后的为制造业重镇佛山和东莞的拟上市企业,分别有9家和7家。        其中,星微精密制造、伊戈尔电气、伊之密精密机械、新宝电器、南华仪器、道氏技术、欧浦钢铁物流、海天调味食品、奔朗新材料均来自佛山。        东莞的7家拟上市企业则分别是南兴家具装备制造、领亚电子科技、东莞银行、易事特电源、正业科技、宜安科技、岭南园林。